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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长江支队史迹专题展览文物史料的公告(第2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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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江支队是福建解放、发展、改革事业的先驱者、开拓者、参与者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,深化革命史料和革命文物研究阐释,传承弘扬红色文化,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,落实中共福建省委专题会议关于筹建“长江支队史迹专题展览”的工作要求,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展览内容,丰富藏品类型,切实推动建设进程,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有关长江支队文物(实物)史料。具体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长江支队发展历程及研究过程中形成和留存的革命史料,包括长江支队组建与发展的历史背景资料;关于长江支队重要人物、重要活动、重要事件的历史文献;长江支队跋涉6000余里南下福建,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,参与福建的解放接管、建设发展和改革开放各项事业的研究资料;长江支队革命精神研究成果等。
二、征集类别
(一)实物类

1、长江支队参与革命斗争活动使用的武器、装备、通讯器材、地图、印章、证件、传单、标语、契证、票据、收条、借据、钱币、邮票、医护用品、军装、旗帜、袖标、战利品、慰问品、交通运输工具;

2、涉及长江支队组建过程中,中共中央、中央军委、中共南下区党委的重要决策、部署、命令、决定、电文、会议记录、文件等珍贵档案;

3、反映长江支队老同志在参与福建的解放接管、建设发展和改革开放各项事业中荣获的奖状、奖章、奖旗、徽章、纪念章、荣誉证书、立功证书;反映长江支队老同志重要政务活动、主要社会活动及个人经历的工作笔记、日记、信函、任职文书、工作证件、履历表、讲话稿、调研报告、著作及个人使用过的文具、工具、证件、印章、服饰、箱包等; 

4、反映福建社会生活和建设成就的典型商品、商标、票据、证券、生活用品、手工制品、科研成果、工业产品、生产设备、通讯器材、精密仪器的样品或模型。

(二)资料类

1、有关长江支队重要人物、重要活动、重要事件的报纸、刊物、图书、档案、记录等;

2、长江支队重大活动、重大决策、重要事件的当事人、见证人、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、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、回忆文章、采访记录等;长江支队老同志及子女亲属口述史料。

(三)图像、音频、视频等

1、有关长江支队重大事件、典型人物、典型事迹的摄影、录音、录像、视频、媒体报道等影像资料。

2、反映长江支队老同志在建设新福建中参与重大活动、重要事件,以及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等具有代表性的照片、录音、录像及相关口述音视频等音像档案资料。 

(四)红色艺术作品类
反映长江支队革命精神的绘画(中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水彩画、水粉画、漆画)、书法、雕塑、工艺美术作品(彩瓷、石雕、插屏、剪纸、篆刻、木雕、刺绣、陶瓷、金属工艺)等艺术作品。
三、征集方式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《博物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,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无偿捐赠有关长江支队的文物、史料、实物。对于无偿捐赠文物的集体和个人,将颁发捐献证书。
四、征集要求

1.捐赠的文物史料应当来源合法、真实可靠、权属明确。

2.照片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,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,如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摄影者等。

3.录音录像附简要的文字说明,如摄录日期、地点、人物、摄录者等。

4.红色艺术作品类限于省级以上美术家协会会员,书法家协会会员,工艺美术品限于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。

五、征集时间
集中征集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。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捐赠或提供重要信息。
六、联系方式
征集单位: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
联 系 人:江东文  张金梅   
联系电话:0591-87315736  
邮箱:517192105@qq.com
联系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马路988号
邮编:350014

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

福建省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江支队历史研究会

2025年4月24日




撰稿|文物征研管理部
编辑|熊娟红
初审|吕静 林敏
审核|林俊超

监制|刘文生



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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